有妖娆貌美的精灵侍女,虽说不能动,但是看看也能养眼不是么?
“嗨,吉姆!早安!”
“早安!罗伯特!”
他随口打了声招呼,就加入了众人的行列,默默的竖起了耳朵,仔细聆听大家的议论。经过这段时间,大家彼此都很熟络了。
“真羡慕哈利那家伙!据说,他已经不再挖金子了,而是在镇上买了一大块土地,当老爷了!”
罗伯特这个家伙是个话唠,他总爱喋喋不休的给大家讲述一些自己的见闻。哈利就是吉姆亲眼见过挖到金子的那个幸运的家伙。他确实已经不需要再亲自去挖金子,因为那一日的收获,足足够他舒舒服服的过完下半辈子。
“哎,真是人比人气死人了。你说,为什么我们就没有这个运气呢?”
一说起来,罗伯特两眼就毫不掩饰自己的羡慕。事实上,在哈利走后,大家也去他的矿洞里挖掘了一番,可惜再也没有新的发现,似乎那所有的金子都被哈利一个人挖完了。
“伙计!耐心点,一切都会有的!一切都会好起来了的!我认为这里应该有一个矿脉!”
吉姆温言安慰自己的同伴,实际上也是给自己打气。如果再没有收获的话,估计自己和家人都要活活饿死。因为怀中的黑面包已经是他们最后的口粮了。
等到他们抵达山岭的时候,太阳总算是姗姗来迟了。这是靠北的一处陡坡,上面稀稀疏疏张了一些灌木和杂草。由于来的早,山坡上还没有什么人,只有一个个黑黝黝的深洞,这就是大家挖出来的矿坑。
吉姆并没有和其他人一样,坐在洞口吃完早点,再点上一锅烟草。而是喝了点随身瓦罐带来的水,紧了紧肚子,就点燃了火把,选择了下洞。
洞口很深很狭窄,仅容一个人弯腰爬行。大约有十几米之深,这是吉姆一个礼拜的杰作。吉姆将火把插在一处松软的墙壁上,开始挥动着锄头。
挖矿是一项很重的体力活儿,大约过了大半个祷时,他就觉得吃不消了。主要是因为太耗费体力,而自己从昨晚到现在还没有吃过任何东西。
是时候出去清点一下收货了。
吉姆用一个框子装满了挖掘的泥土,然后用两根带子背在肩上,艰难的爬了出去。外面的阳光有些刺耳,他不禁用手遮挡了一下额头,这才重重的喘息了几口气,滚滚的热汗将他黑黝黝的脸冲刷出一道道白沟。
他一屁股坐在地上,掏出黑面包,后来又想了想,掰下了一半塞回怀中,和水一起吞咽了下去,这才有空打量自己的收获。
和往常一样,这是一筐夹杂着石子和泥沙,以及其他不知名的混合物。吉姆取来一个筛子,将框里的泥土倒了一半进去,细细的筛了一遍,细小的泥沙都会通过筛眼过滤下去,留在上面的一些大块的颗粒里面可能存在金子。
吉姆检查的很仔细,他几乎挨个用手摩挲一遍。实际上,一般人都不可能像他那样仔细的。一旦发现任何金黄色的东西,人们就会端着这些筛子前往山脚,那里有一处流淌的小溪,溪水会冲刷掉蒙在外面的一层泥沙,然后留下一些如同瓜子一般闪光光可爱的东西,那就是金子。
而吉姆这样做,是因为他觉得自己的虔诚一定会感动天神,从而带给自己的幸运,因此他如同抚摸自己的孩子一般挨个摸索他们。
良久,他颓然的叹了一口气。和往常一样,他照例没有发现任何金色的东西,哪怕是一点儿。但就在他摸到最后一个石块,即将放弃的时候。
他的心猛然的一顿,一种莫名的狂喜顿时充斥在自己的胸膛。
他有一种强烈的预感,这一回他一定发现了一个了不起的东西!(未完待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