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小七张开了血盆大口,嘴里似乎还残留着血腥气,它的口水直往下流,流到了小鹿的脑袋上。
它抬起头,有些无辜地看了五凤一眼,似乎是在说,五凤五凤,你这是在考验老干部?
有句话叫做天上龙肉,地下鹿肉,这小鹿肉质嫩滑,它已经许久没吃过了,要不然,今天就打打牙祭?让它尝尝鹿肉?
“小七,这小鹿很可爱,我娘想要留它一条性命的,你可不能吃了它,你若是饿了,等会我再找找,看有没有野猪,给你打一只。”五凤看懂了它的眼神,说了句。
野猪:你了不起、你清高,鹿肉吃不得,我老猪就能吃了?
得了一只小鹿,也算是略有收获,母女俩带着小六、小七继续在森林中前行。
秋天的阳光透过丛林洒下来,一束束的光,落在了地上低矮灌木、草丛的叶片上,一阵风吹来,仿佛一只只蹁跹的蝴蝶。
高大的老树身上长满了青苔,翠绿的藤蔓缠绕其上,这是怎样一幅美景啊,漫步在丛林中,叶初秋几乎要陶醉于此。
“哎,真羡慕我自己啊,有朝一日,竟然能有如此闲情逸致,能在森林中看风景。”
要知道,以前每次她来森林,总是为了得到什么,要么是打猎,要么是寻找野味。而这一次,她什么都不需要做,就这样感受自然就好。
这种感觉实在是太好了,森林中清新空气,仿佛一个个隐形的绿精灵,在你身边环绕着,一片叶落下,刚巧贴着她的脸滑下,便仿佛是这绿精灵,偷偷地亲了她一口。
“娘,爹是不是好久没有写信回来了?”五凤握着弓箭,走在叶初秋的身边,忽然说了句。
“你怎么突然说这个?”
叶初秋面带疑惑,随即点头,“好像是有很久没写信回来了。”
自从之前见面后,头年他信件倒是写的殷勤,后来信件从半月一封,到一月一封,再后来三月一封,再半年一封,今年来,他一封信都没有写回来过。
若不是五凤提起,叶初秋都差点将这个人给忘了。
是了,他怎么好久都没写信回来了呢?他是忙着打仗,没办法写信回来,还是将他们给忘了?
又有好几年没见过他了,叶初秋对他的印象也渐渐的淡了。
或许曾经,收到他的信件,觉得日子就这样过,也还不错;偶尔脑中也会闪过一个念头,觉得等他回来,可以看在孩子的份上,跟他搭伙也不错。
但是时间久了,这些念头都纷纷消散。
倒不是非要说她一个人过得更好,而是当一个人日子过得充实自在之时,她根本想不到情情爱爱,所以,哪怕是他已经许久没有来信了,叶初秋竟然浑然不觉。
这可不是一件好事情,无论是做生意还是做大事,都要保持一定的敏锐性,而她,这敏锐性可是淡了点。
“娘,我想出去找他。”五凤突然说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