庆之前来。
这一次,沈委大失所望。
“黑风那老东西实在可恶,事情没办成,却白白坑了我一百两银子。”看着高山那谈笑风生的样子,沈委又暗暗发狠,“我这就去凤仙郡,看看能不能找舅舅帮忙,把这小子给做了!”
高山虽然是蝗神,却没有读心的神通。他哪里知道,眼前这个不是亲兄弟胜似亲兄弟的沈委居然包藏祸心。
“既然老沈急着走,我就不留你在家吃饭了!”高山说道,“但是,我已经让下人沏好了茶,老沈,喝完茶,再走也不迟吧!”
沈委装出为难的样子:“这个……倒不耽误!”
三人跟着高山进了书房,大家一边品茶,一边商量着在凤仙郡相聚的时间、地点。
突然,沈委问道:“高兄,我看你脸色不太好,是不是昨天晚上失眠了?”
对高山来说,昨天晚上何止失眠,明明是一场借尸还魂。这么私密的事,他是不会跟任何人说的。
再说了,沈委只是这个肉身的前任好友,对于现在的他来说,这个时空的每一个人都不可能让他太信任。
于是,高山摇头反问:“是吗?我昨天晚上睡得很好啊!”
然后,他看向江东流和郭庆之:“老江、老郭,我的脸色不好吗?”
江东流盯着高山看了一会儿:“没觉得啊,高兄的脸色一向都很白啊!”
郭庆之的回答就搞笑了:“是啊,自从老高知道青楼的妙处,他的脸色就一直这么苍白!”
这家伙三句话不离本行,高山拿他也没办法,只能一笑置之。
沈委本来只是想试探一下,看看高山昨天晚上经历了什么,既然试探不出,也就作罢。
品过香茗之后,因为沈委要去“探望他重病的舅舅”,就先走了。
江、郭二人也要走,高山哪里肯放:“临考前一定不要把自己搞得太紧张,走,我请你们去怡春楼放松、放松!”
接下来的几天,高山每天都过着醉生梦死的日子。每当酒醒之际,他都禁不住感叹,人类真的会享受。要好好珍惜这个肉身啊!
他对自己的身材还满意,大高个,魁梧剽悍。唯一美中不足的,肉身只是凡人的体质,一定要尽快找机会进行淬炼。
又过了半个月,离郡考还有七八天,高山这才约上江东流、郭庆之,三人骑着高头大马,前往凤仙郡。
其实,华阳县通过选拔去参加郡考的一共有十个人,但是另外那六个都是老实孩子,跟高山他们这些纨绔子弟志趣不投。所以,这次去郡城也不是同一批。
华阳县离凤仙郡不过三百里,如果快马加鞭,一天就到。就算是步行,七八天也到了。
正因为时间富余,这一路上三人走走停停,每看到一处景点,就会停下来玩玩。如果赶上天黑,他们就在附近找个村子借宿。
第三天中午,三人来到了距离凤仙郡还有一百里的桑姥山。此处景致绝佳,三人忘情赏玩,一不留神日头就落山了。
“高兄,看来我们今天晚上必须在附近借宿了!”江东流说道。
高山没有异议:“郭兄,你骑着马到附近转转,看看有没有村落!”
郭庆之点了点头,骑上马跑了出去。不过一盏茶的工夫,他又跑了回来,喜气洋洋地说道:“快走,前面山坳里有一户人家,那家的丫头相貌都很标致哩!”
高山和江东流闻言,立即精神一振,他们跳上马背,就跟了上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