阮经天拿起电话,把贺新国叫过来。
“新国,让第四课检查工商局对营业执照的年检程序是否符合规定。”第四课负责工商局的纪律,而贺新国的分管课室包括第四课。
依照工商管理的规定,工商局每年要对商户或者企业的营业执照进行年检,年检中的一项内容是复核商户或企业是否有抽逃资本的行为。若是商户被认定抽逃资本,那么工商局就会收回营业执照,禁止商户或企业的经营行为。
对如何界定抽逃资本行为,工商局想出一个简单的懒办法:检查商户或企业的财务报表是否连续三年亏损,来判断商户或企业是否抽逃资本。
这就让一些商户或企业陷入两难境地,要想不是连续三年亏损,那就必须账面上有利润,可是账面上有利润,那就必须交税。这些商户或企业既想让年检过关,又想不交税,于是就造出两套账,一套账给税务部门,一套账给工商局。因此,凡是报到工商局的报表,全是账面上有利润的。
说白了,这些商户或企业报给工商局和税务局的财务报表至少有一套是假的。以前在张家百货店的时候,阮经天曾经帮助张百文这样做过,自然清楚工商局年检中的猫腻。
实际上,阮经天对工商局的这种执照年检的做法是很不赞同的。营业执照经工商局年检通过之后,隐含一层意思:那就是商户或企业在过去一年的经营是合法的、符合规定的。
如果在年检通过之后,发现商户或企业在前一年存在违法经营或欺诈等行为,并且对社会或其他人造成损失,工商局是概不负责。
另外,工商局年检对未来的事情也有重大影响。客户与商户或企业做生意,客户第一眼检查的就是执照是否年检通过。年检通过了,客户主观上认为商户或企业是没有违法行为的。
如果工商局对无良商户或企业的执照年检通过。但客户被无良商户或企业欺诈而遭受损失,那么被骗的客户只能自认倒霉,不能追究工商局责任。因此,工商局对营业执照的年检就是典型的只收钱而没有义务,或者说有权利但没义务。
阮经天相信,权利义务不对等的最终结局就是无秩序、无规则。商户与客户经过长时间的反复博弈,其结果就是任何人都不再相信年检的权威性和公正性,矛盾和冲突的解决只能是商户与客户之间武力或其他力量的较量。这意味着说社会丧失了良好的秩序,欺诈、暴力等事件就会成为家常便饭。而工商局仅仅沦为收费的工具,不需要为其年检承担相应的责任。类似于此路是我开。此树是我栽,要想从此过,留下买路钱的道道。
依照阮经天的看法,工商局可以颁发营业执照,但是不需要进行年检,即不对商户或企业的经营做担保,即使这种担保可能仅仅是人们的一点想法。工商局不年检就会从源头上掐掉商户或企业利用政府公信力而从事非法活动的可能。
如果发现商户或企业违法经营或欺诈等行为,工商局就必须吊销违法者的营业执照。这样,工商局就会避免沦为盘剥商户或企业的嫌疑。
阮经天暂时推翻不了荒诞的工商年检制度。但是他可以检查工商局在这种年检过程中是否符合程序规定。
他很清楚工商局的年检就是盖章收费,根本不管商户或企业提供报表的真假。
按照规定,工商局有义务审核商户或企业提供报表的真伪,可是工商局把审核真伪的责任推给只认钱的注册会计师。
注册会计师在工商局一楼大厅摆张桌子。拿着公章,一手收钱,一手盖章,然后工商局再盖章年检。
实际上。在此过程中没有任何一个人关注财务报表的真伪,因为即使虚假财务报表导致商户或企业顺利通过年检,从而引发与之相关的损失。工商局和注册会计师不会因此而承担责任。不需承担责任的事情,傻子才会仔细认真做。
水机关有责任检查工商局在辨别财务报表真假的程序上是否存有瑕疵,尽管没有任何一个水机关会关注如此微不足道的规定,但是不代表阮经天不关注。
贺新国不大懂工商局关于营业执照年检中的猫腻,可是又不敢过多的询问,只是犹豫地看着阮经天。
“联系税务部门,让其提供商户或企业呈报的财务报表,与工商局收到的财务报表进行核对,检查工商局对营业执照的年检程序是否有瑕疵。若有瑕疵,责令工商局重新进行年检,并且检查工商局对年检过程中弄虚作假者的处罚是否符合程序规定...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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