定要出人头地……”
“阿京我相信你……”
“我们阿京最用功了,自然是状元之才……”
“京仪之才,十里八乡闻名,定能不负众望……”
“我们全家人的期望都交托在你身上了……”
脑海中响起的都是当初所有人对他说的那些话,是当初所有人的期望。
“所有人都希望我高中,所有人都希望我功成名就,我却……”李京仪已经泣不成声了。
“所有人?别人?那你呢?你是怎么想的?你有为自己想过吗?”鹭华反问他。
“我……”李京仪答不上来。他何时为自己想过?他连自私的资格都没有。他似乎从来都是为了别人活着。
“为什么要活在别人的期望里?为什么要做别人口里说的、眼里看到的那个人呢?你只是你自己。”鹭华坚定且十分认真地说。
“我……”李京仪从没有想过这个问题。他从来没有这些意识。
“人生感意气,功名谁复论!”鹭华真想一桶水泼醒这个糊涂人。
确实如同醍醐灌顶一般,李京仪听到这句话,竟然觉得豁然开朗。
人活在世上意气当先,又何必在意那些功名利禄。这句话对他来说是那么美好,却又那么遥远。
“人生不过短短数十载,畅快逍遥便好,一辈子潇洒自在就算是有滋有味,不负心意,强加给自己那么多不愿意的事做什么呢?”鹭华朝他笑笑,而后意味深长地说,“谁缚汝?”
李京仪看着他潇洒爽朗的笑,觉得解脱了许多,突然就不想死了。
他本也并非热衷于功名利禄,相较之下,他更喜欢商道。他也想去做自己喜欢的事,他也不想被那么多俗事束缚着。
“谢谢你,我不死了。”
鹭华没有说明他的身份,只说自己是一个游侠,游历四方。李京仪也没有多问。他觉得鹭华明明懂得很多事情,却能如同一个少年一般意气风发,守着那颗赤诚之心。这个人,亦师亦友,亦是知己。
鹭华也觉得李京仪这个人有趣,虽然稍有些固执,却不似有些读书人那样迂腐,甚至能想明白很多自己从来没想过的问题,的确是一个值得深交的朋友。
就这样,两人成了知己,相伴游历江湖。一个经商,一个则吃喝玩乐,潇洒自在。
说来也是奇缘。这两人,一个曾经是读书人,儒雅沉稳,温润谦和。一个则看似出生高贵,却平易近人,为人潇洒爽朗,活得很是张扬肆意。这样两个无论身份还是性格截然不同的人,竟然成了最好的朋友。
早先年李京仪身无分文,都是鹭华出钱接济,才让他有了做生意的本钱。不过鹭华给他的,却不是实打实的钱,而是珍珠。色泽柔和,晶莹凝重,光彩照人,圆润得没有瑕疵,的确是质地上乘的珍珠。
“沧海月明珠有泪,不如我的商号就叫‘沧海月明’吧。”李京仪道。
鹭华笑着点头赞许:“好名字!”
过了几年,李京仪已经盈利,赚了许多钱,都送到家人和族人手中。从前这些人对他从商是颇不赞许的。因为商为末业,不仅地位低下,且注定此生与仕途无缘。但是当李京仪赚了钱置办了许多房产地产和田产之后,他们都因一人得道而鸡犬升天。族人也皆引以为豪,并不觉得从商有什么丢人的地方。
又过了两年,李京仪娶妻生子,鹭华则把宅子置办在他家隔壁,没事相互走动,讨两杯酒,或是吟诗作对,更多的时候则是东拉西扯,上到天文,下到地理。上到远古几万年,下到人生百年后。
李京仪很多次问鹭华为什么不成家。起初,后者只是无奈地摇摇头,轻笑之中带着苦涩。李京仪只好作罢,不再过问。
但他好几次看到鹭华拿着一支发簪凝神,眼中带着无限深情与思念。
那是一支银簪,做工精细,精致好看,一看就是女子之物。鹭华指肚轻轻抚摸着那簪子,视之为举世珍宝。
有一次,李京仪终于忍不住,想要问他,却被鹭华抢先道:
“京仪,你我相识多年,我对你没什么好隐瞒的。今日,我就告诉你吧。”
“银簪的主人,是一个叫做枕月的姑娘。她生得很漂亮,是一个修仙之人,以伏魔卫道为己任。她也很是潇洒活泼,很爱笑,有时候还很傻。”鹭华说着,却自顾自傻笑起来。
“我爱慕她。可她爱的……是她的大师兄。她走的每一步,都是为了离那个人更近。我在她眼里,终究……什么都不是……”
一向开朗乐观的鹭华此时却伤神不已,俊秀的眉眼之间尽是悲痛无奈。